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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发展改革委、科技部、环保总局14日对外发布的《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》说,在不违反相关环保要求的条件下,材料生产企业可按规定进口报废汽车(已经成为切屑) 及其零部件作为生产原料,但禁止以此类进口件装车及进入流通环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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